说实在的,提起18-19款MacBook Pro的屏幕,我真是又爱又恨。这货就像个妖艳的狐狸精,勾得我神魂颠倒,却又时不时让我气的牙痒痒。我爱它,是因为那块Retina显示屏,色彩鲜艳得让我仿佛看到了五彩斑斓的黑。每次打开照片,我都能瞬间穿越到拍摄现场,感受那股扑面而来的气息。可恨的是,这货太费电,用不了多久,我那心爱的MacBook就得充电,真是让我又爱又恨。有时候,我甚至在想,这屏幕是不是成精了,不然怎么那么懂得抓住我的眼球?我一不小心,就被它吸引了过去,完全无法自拔。这可让我怎么专心工作,怎么专心创作?我真是哭笑不得,欲哭无泪啊!话说回来,苹果这牌子,向来喜欢搞事情。你说你把屏幕做得那么好,让我们这些键盘侠怎么受得了?我们整天盯着屏幕,眼睛都花了,你却还在这里炫耀你的Retina显示屏。唉,这世道,真是让人感慨万千。最近,我发现这屏幕还有个诡异的技能,那就是“时间穿梭”。每当夜深人静,我独自面对这块屏幕,仿佛就能穿越到白天,看到那熙熙攘攘的人群,听到那喧嚣的市井之声。这时,我忍不住想大喊一声:“喂,MacBook,你能不能让我好好睡个觉?”然而,它似乎并不理睬我的哀求,依旧我行我素,把我的眼睛迷得团团转。我真是服了它了,这屏幕简直是个磨人的小妖精!说到这里,我又想起了那个火爆的新词——"低头族"。没错,就是我们这些整天低头看屏幕的可怜人。我有时候甚至在想,这屏幕是不是在嘲笑我:“哈哈,你个愚蠢的小编,又被我吸引了吧!”我只能无奈地苦笑,谁让我是个离不开键盘的键盘侠呢?不过,话糙理不糙,虽然我一直在抱怨,但这块屏幕的确让我感受到了科技的的魅力。它让我在无数个夜晚,见证了色彩的奇迹,感受到了视觉的震撼。或许,这就是科技的魅力吧,让你又爱又恨,却无法割舍。行了,不说了,我得去拯救我的眼睛了。这块屏幕,我还是砸了算了!不过,砸之前,我还是得好好欣赏一番它的美貌。唉,这该死的MacBook Pro,真是让我又爱又恨啊!